鲤鱼香小说网 > 都市小说 > 贪恋过界 > 贪恋过界 第节
    
      喻迟笙突然打断周微,说道:“你知道吗?这是我和他有交集的地方。”
      有交集代表着她在试着进入他的生活。
      喻迟笙又说:“可你不知道,那天不是我第一次见到他。”
      她第一次见到沈靳知,是在明大的百年校庆上。
      是啊。
      她为什么这么喜欢沈靳知呢。
      她一早就知道,他是她可望不可即的人。
      所以她才一次又一次地妥协和迁就,去骗自己。
      骗自己说,除了爱他,她什么都不在意。
      可要是有一天她不爱了呢。
      她还剩什么。
      第六章 少女的迷恋。
      因为周微,喻迟笙时隔很久才想起第一次见到沈靳知的场景。
      明大和电影学院离得不远,只隔了几个街区,平时来往也多。
      舍友男友是明大学生会的,用亲属关系给舍友弄了几张校庆音乐会的票,喻迟笙也沾了光分到一张。
      位置是顶好的前排。
      不过喻迟笙对音乐会不感兴趣,并不打算去。
      有时候喻迟笙也不得不感慨命运的离奇,她明明不愿去,最后还是遇到沈靳知。
      她去送票给健忘的舍友。舍友劝她说,来都来了。
      她开玩笑说,来都来了真是个好词,什么场合都适用。
      可她没想到这句来都来了,会成了她和沈靳知的开始。
      音乐会灯光打暗,却迟迟不开始,身边已经有人抱怨,但这种抱怨声被淹没在一众的讨论声中,喻迟笙依稀能听出他们谈论的内容--百影。
      沈靳知就是在这样的时刻出现。
      他姗姗来迟,目光平静地扫过她的方向,眼底却淡漠,不带半分温度,如清寒的月光。
      沈靳知那样的人,很难不让人多看一眼。
      单凭着气质,就能和喻迟笙以往认识的人都区分开。
      他坐在第一排,身体微微侧着,穿西裤的长腿交叠,鼻梁架了副金丝眼镜,斯文得过火。他对台上的演奏兴致缺缺,仿佛一切都是客套的礼仪。
      如果非要她用一个词去形容沈靳知,她形容不出。但也许可以用一个词去形容那时候她对沈靳知的想法。
      那是一种少女的迷恋。
      注定过分沉迷,也注定不会长久。
      没人会对可望不可即的事物抱有热忱的占有欲。
      她也不能免俗。
      可即便这样,也丝毫不妨碍她欣赏他。
      他就像是那天“来都来了”的意外之喜,值得她一辈子铭记。
      -
      沈靳知接到喻迟笙电话的时候,在应付一个酒局。
      这酒局还不同寻常,事关沈家,沈靳知不得不应付。
      “沈二,你要知道,要和百影合作这点上你父亲可没少给我们使绊子。”
      来的都是先前与沈家交好的世家,几人表面奉承沈靳知,眼神却精明,丝毫不把这个早被“逐出家门”的毛头小子看在眼里。
      沈家和明城鹿家齐名,鹿家重文,沈家重武,几代都是名门世家出身。不过鹿家主支凋零,内部不和,如今在明城还是沈家更甚一筹。
      沈家父子的关系闹得水火不相容,任何跟他们打交道的人都会仔细衡量其中的利弊。
      既然来了这个局,那就是看重沈靳知现今的价值,要谈合作了。
      沈靳知垂眼,反倒似笑非笑地晃着手里的酒。
      杯中的液体如琥珀琼浆,冰块互相碰撞出清脆的声音,他眼神没挪,像是在欣赏什么艺术品。
      沈靳知不说话,在场的精明老头也没法再往下说。
      沈靳知离开沈家这么多年,白手起家坐到现在这个位置,经历过的早已不是在场的人能想象的。他们这种威胁沈靳知根本不看在眼里。
      不过原先他们也不把沈靳知看在眼里,虽然人人客气地叫他一声沈二,但谁都知道只要沈恒原在,沈家继承人的位置可落不到沈靳知身上。哪能想到前几天沈大爬雪山遇到雪崩,虽然人是救了出来,但下半身没了意识,成了废人。眼看着沈家要绝后,连沈恒原都急了,谁还愿意和沈家未来的继承人过不去。
      “沈二?你这是不想合作了?”